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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文联202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贵州省文联网 | 2021-09-26 15:40


各文艺家协会、杂志社、院、机关处室:

中秋国庆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,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做到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,做到令行禁止。机关纪委特强调以下纪律:

 严禁违规使用公车,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,值班车辆要作为值班公务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,不得在非公务地点停放;

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;

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、礼品、购物卡、茅台酒等;

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;

严禁公款吃喝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

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;

严格执行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》,自觉遵纪守法,恪守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道德和法律底线,安全文明驾驶。

机关各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,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,按照疫情防控相关通知精神,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。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并通报曝光。

省文联机关纪委信访举报:673489165@qq.com(电子邮箱);550002  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66号贵州省文联机关纪委    收(信箱);0851----85831014。

 省直纪检监察工委信访举报:GZSZJGWXFJB@163.com(电子邮箱);550004 中共贵州省直纪工委纪检监察室   收(信箱)
 
 
 
省文联机关纪委

2021年9月17日